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桂信人〔2024〕24号)文件精神,全面检验教学导师制实施成效,夯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提升长效机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已完成教学导师制培养周期(培养结束时间在2025年)且已通过第一阶段教学能力合格认定的青年教师。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组织单位及分工
本次验收工作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科技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联合组织,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单位(部门) |
职责 |
教师发展中心 |
统筹制定验收方案与标准;组建考核专家库;组织培训说明会;汇总验收结果并建立教师成长档案。 |
教务科技处 |
参与审定验收标准,确保与教学改革方向一致;将验收结果作为教学任务安排、教改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
参与标准制定与全过程质量监督;协同教学督导参与考核;将验收数据与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数据比对分析;统一提供督导听课及学生评教数据。 |
各教学单位 |
成立验收工作小组,负责场地、设备、人员组织;审核材料;根据验收反馈督促制订改进计划并跟踪落实。 |
三、验收安排
(一)验收原则
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突出教学基本功与教学能力综合素养。
(二)验收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5月17日。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确保相关人员全员参与。
(三)验收形式及考核小组要求
1.验收形式与流程
(1)导师介绍培养情况(5分钟):由指导教师汇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青年教师成长表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2)讲课(15分钟):由现场考核小组决定讲授章节。
(3)教学反思(2分钟):结合本次讲课实际,阐述教学理念、方法与过程的得失。
(4)评课(3分钟):专家进行深度点评。
2.考核小组要求
由学校提供专家库名单,各教学单位邀请组建,每组3名专家。成员应包括:院领导、教务科技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校级教学督导、本院或相关学科资深教师等。为确保评价的权威性与公正性,指导教师须回避对自己所指导青年教师的评审工作。
四、验收内容
项目 |
分值 |
评测要求 |
教学设计 |
20分 |
提交6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方案,重点考察系统性、创新性及对学生能力培养的支撑作用。 |
课堂教学 |
50分 |
准备6个学时对应的PPT,进行15分钟课堂教学展示,重点考察课程思政融入、教学艺术、高阶思维培养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教学反思 |
5分 |
现场陈述,考察反思深度、客观性及改进思路清晰度。 |
培养过程评价 |
25分 |
详见下文。 |
培养过程评价:
(一)磨课参与情况(8分):考察青年教师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磨课活动情况,包括参与的轮次、时长及磨课改进成效。青年教师应至少完成一轮完整磨课(含个人试讲、专家点评、集体研讨、教学改进等环节),并在验收材料中提交磨课相关材料。
(二)督导听课评价(6分):结合培养期内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的随堂听课评价结果。校级教学督导及院级教学督导的培养期听课评价记录应作为过程材料提交,考核小组参考督导评价意见综合评分。
(三)学生评教结果(6分):参考培养期内青年教师主讲课程的学生评教数据(一般为近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学生评教排名处于学院前50%者得5—6分,处于中间段者得3—4分,排名靠后者得1—2分。无学生评教数据的课程,由考核小组根据其课堂表现综合评定。
(四)导师听课互评(5分):考查导师指导期间听评课完成情况。在培养期内,教学导师至少听评课6次,青年教师应至少听评导师授课8次。双方听课记录须在培养记录本中有据可查,培养期听课记录完整者得4—5分,记录不完整者酌情扣分。
计分方法:评委实行实名制评分,最终评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培养过程评价由考核小组结合过程材料集体评议给出。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五、验收结果与应用
(一)结果评定标准
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总分≥90分为优秀;80分≤总分<90分为良好;60分≤总分<80分为合格;总分<60分为不合格。
2.优秀等次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评教师总数的20%(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可取1人)。
3.培养过程评价中,磨课参与情况、导师听课互评等单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60%的,验收结论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收结论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验收材料(教学设计、PPT、听课记录等)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无故不参加验收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席。
(二)不通过处理规定
1.延期整改:首次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青年教师,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延期申请表》,经所在教学单位和教师发展中心审批后,进入为期6个月的整改期。
2.二次验收:延期整改期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二次验收。整改期间,教学导师应继续履行指导职责,所在单位应重点帮扶。
3.结果运用:
(1)验收合格及以上者,方可独立承担课程主讲任务。
(2)验收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
(3)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调离教学岗位处理。
(4)所指导的青年教师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学导师指导津贴暂缓发放,且2年内不允许再次担任导师。
六、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应在验收前统一收集并审核青年教师的参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大纲:1份,需明确课程目标、重点难点、教学安排及考核方式,按考核小组人数准备相应份数,由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
(二)教学设计:6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按考核小组人数准备相应份数,由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
(三)教学PPT:与教学设计学时对应,比例16:9,分辨率1600×900,内含嵌入的多媒体素材。
(四)培养过程记录材料:听课记录表、磨课活动记录、督导听课评价及学生评教等。
七、保障与说明
(一)场地与设备:各教学单位须确保验收场地配备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翻页笔、黑板/白板等基本设备。如有特殊需求,青年教师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单位申请。
(二)授课形式:课堂教学环节统一采用“无生上课”形式,应模拟真实课堂互动环节(如提问、讨论等教学活动)。
(三)数据获取:青年教师培养期内所授课程的学生评教数据,由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统一提供,各教学单位可在验收工作开展前向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申请导出。
(四)视频录制与存档:为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可追溯性,并为可能的结果申诉提供依据,各教学单位在验收现场须对全过程(含导师汇报、讲课、教学反思、评课环节)进行全程视频录制。视频资料应清晰呈现教师授课内容、专家点评及互动过程。录制完成后,由教学单位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视频资料仅用于验收相关工作的复核与存档,未经教师本人及教师发展中心同意,不得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青年教师及考核专家在验收开始前应被告知录制事宜。
(五)保密与存档: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评分表、评审意见等材料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考核成绩原则上在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向青年教师公布,并留存签收记录。
八、工作要求
(一)青年教师:必须深刻理解“上好一堂课”的内涵,精心准备,严禁在不同课程或章节间套用固定、僵化的教学模式。所讲内容必须为本人的主讲课程。本学期无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本人优先选择相关的课程。
(二)教学导师:应切实履行指导职责,在验收准备期间对青年教师进行全方位辅导,并将此过程作为检验和提升自身指导水平的机会。
(三)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确保政策传达到位、组织保障到位、过程管理到位。同时,要做好验收结果的后续应用与教师发展的持续跟踪。
九、材料报送与时间节点
各教学单位在完成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须按以下要求统一报送材料至教师发展中心马慧芳老师处,纸质材料报送至知行楼人事处82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ahuifang@guit.edu.cn邮箱。
文件 |
材料要求 |
青年教师个人验收材料 |
电子版,含评价表、教学大纲、教学设计(PDF格式)、教学PPT、验收现场视频及相关多媒体素材。按“学院—教师姓名—材料类型”三级目录命名。 |
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验收 计划表 |
电子版+PDF扫描件 |
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验收结果汇总表 |
电子版+PDF扫描件 |
验收工作总结报告 |
电子版+PDF扫描件, 含组织情况、总体表现、主要问题、改进建议等 |
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青年教师 导师制项目验收表 |
纸质版(一式4份) |
青年教师培养过程评价汇总表 |
含听课记录表、磨课材料、督导听课评价、学生评教结果等,纸质版 |
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青年教师 导师制项目延期申请表 |
纸质版(仅延期人员提交) |
报送要求与说明:
1.所有报送材料应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分类清晰。
2.各教学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材料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的组织考评参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以下人员联系: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马老师,电话:0773-8100991。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科技处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6年4月21日